:::
新聞資料 shelly - 師生新聞 | 2021-12-23 | 點閱數: 900


2021-12-23   聯合報 / 本報記者鄭惠仁


趙鸞美在小女兒車禍過世後,出國旅遊前必寫遺書,詳細交代身後事宜。記者鄭惠仁/攝影


「病人自主權」賦予了當事人選擇醫療行為、自己決定善終的權利,但在身體尚健康時,先訂定一筆「拒絕搶救」契約,何其勇敢?六十八歲的單親媽媽趙鸞美為減輕孩子負擔,早早簽下,更進一步完成器官捐贈同意書,因為她曾體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多年前女兒意外過世,趙鸞美從這場悲劇中習得大愛。

趙鸞美從事餐飲業,早年因丈夫不忠離婚,獨力扶養兩名女兒長大。沒想到,在她四十六歲、小女兒十九歲剛升大二那年。女兒搭同學機車上陽明山,不幸車禍身亡。

小女兒過世後,趙鸞美身邊只剩大女兒,接下來幾年,趙鸞美只要出遠門必寫遺書,把身後事交代一清二楚。

趙鸞美至今每次旅遊都會加保意外險,「別人可能會笑我,但我認為這是保險觀念,未來也會繼續這麼做。」她說,自己沒有什麼財產,若發生意外,女兒至少可多領點保險金,不必為她的後事煩惱。

趙鸞美目前獨居,個性熱情堅強的她享受培養眾多興趣,排解大女兒旅居國外的孤單,目前在台南社區大學修了四門課,樂在其中。

在「身後學」課堂中,趙鸞美從同學經驗中聽到許多身後財產糾紛,親人反目成仇的故事,體認到身前訂立遺囑的重要。最近趙鸞美更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未來若因故無法自主呼吸,不用氣切、插管等急救。

:::

QR Code 區塊

https%3A%2F%2Ftncom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4379

文章類別

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