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社團需本校學員十人以上聯名發起,社員至少十人以上。
二、檢具成立社團申請表、章程草案、主要活動項目及計劃說明書,送行政處報備。電子檔寄到社大信箱tncomu@tncomu.tn.edu.tw
三、經完成登記程序、正式成立之社團,應於二週內召收新社員並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選舉幹部。
四、社團輔導老師可由社團自行遴聘,亦可徵詢台南社區大學行政處提供協助邀聘,選定後請通知行政處,配合提供教師聘書。
五、成立大會舉行後,應於二週內將會議記錄、組織章程、年度活動計劃、經費預算表、社員、幹部名冊送行政處備查後得展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