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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友好單位活動 | 2010-04-21 | 點閱數: 3471

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為協助推展防災工作,並提供民眾參與水利公共事業之機會,促進民眾對本署及臺灣水資源與河川瞭解之目的,特辦理防汛志工招募事宜。

對志工輔以防汛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其防汛防災專業知識,以加強民眾基本防災能力,致使當地居民瞭解社區潛在災害威脅、災害淹水警戒、災情通報以及協助民眾疏散避難等目標。

招募對像

於本局轄管中央管河川、排水等易淹水地區(如附件1),以每一村裡為單位,招募12名防汛志工,預計招募100人(報名表如附件2),其對像如下:

1.          沿岸村里長、鄰或當地居民優先。

2.          水利相關之地方社團領導幹部。

3.          轄管範圍內與水利相關之學術單位。

4.          軍、警、公教退休人員。

5.          熱心民眾。

服務項目

一、    協助住家附近水情與災害之記錄及通報。

二、    協助社區附近水利設施訪視。

三、    協助防災教育及水利政策宣導。

四、    協助社區民眾進行疏散避難工作。

五、    協助河川局進行水利及防汛業務工作。

訓練課程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本局針對本轄區志工辦理以下之教育訓練(如附件3):

一、    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合計12小時。

二、    針對防汛之專業需求辦理「特殊訓練」,本次訓練共計6小時。

三、    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及實地研習觀摩。

訓練時間

一、    訓練時間:訂於99512日。(如附件4

二、    訓練地點: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4F演講廳。(如附件5

三、    授課講師:由本局敦聘。

四、    本次教育訓練全程參與者將給予18小時訓練時數之證明。

服務獎勵

一、    協助登錄志工服務紀錄冊。

二、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由水利署暨所屬機關協助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三、    每年於12月底由水利署彙整志工全年表現情況進行評選,作為次年續任及獎勵與否之依據。

四、    防汛志工誓師大會舉行時,針對上年度積極參與或表現優良者進行公開表揚。

服勤管理

一、    防汛志工以在地社區不定時巡防為原則,服勤屬機動性質,應遵從志工運用機關指派之服勤或任務,並本積極、主動、安全第一為原則。

二、    服勤時數以參與培訓及志工相關會議、通報紀錄、各項編輯工作等,由志工運用機關核實認定並記錄之。

結訓授贈

一、    完成培訓課程及實習階段後,由水利署發給結業證書、志工證、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服飾並有志工相關配備,志工將獲贈定期刊物、年終工作手冊及成果圖資。

二、    於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可獲水利署及所屬機關依服勤時數頒給榮譽勳章,並得推薦參加相關表揚獎項之選拔以為獎勵。

三、    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保障志工安全。

四、    教育訓練期間交通費補助,依志工所居住地區至教育訓練地點之距離依規定核發。

 

>>下載附件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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