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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y - 公共社群 | 2008-12-20 | 點閱數: 523

台南社區大學 悅岳社 組織章程

民國107年12月20日社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悅岳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 成立宗旨:
1.社團以推動學習社群、發展公共事務關懷能力為基本宗旨。
2.社團的運作秉持自律、自主與開放的精神;並藉此建立團隊學習、志願服務的夥伴關係。
3.訓練及推廣登山安全教育及活動。

第三條 本社社址位於臺南社區大學校區。

第四條 社團之主管機關:臺南社區大學行政處。

第二章 社員資格
第五條
1.需為臺南社區大學當學期學員,認同並願力行本社宗旨。
2.經臺南社大辦理報名程序及社團審核通過後完成繳交社費成為本社社員。
3.社員因違反法律及各項規範,情節重大者得經幹部會議決議除名。

第三章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1.行使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社各項活動及課程。
3.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七條 凡本社社員均應善盡下列義務:
1.遵守社大及社團各項規定。
2.參加本社各項公共參與活動。
3.宣揚本社各項活動及課程。
4.維護社團聲譽及財產。
5.遵行社內多數決議。
6.如期繳交社費。

第四章 社員大會
第八條社員大會為最高決議機關,各項決議出席率需達1/2以上才能開會。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1.修改本社組織章程。
2.社長、副社長及幹部之選舉與罷免。
3.社員之除名。
4.社團經費預算及決算。
5.指導老師應聘之申請。
6.其他重要事項議決。

第九條 社員大會召開
1.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社長召開之。
2.必要時得由社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連署請求召開社員大會臨時會議。

第五章 組織權限
第十條 組織架構
本社設置社長、副社長、總幹事、幹事、財務各一人,經社員大會選出,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第十一條 幹部職權如下:
社長:對內綜理社務,對社員大會負責,對外代表社團。
副社長:協助社長執行職務。
總幹事:籌畫活動及各項行政事宜。
幹事:協助總幹事綜理各項活動及行政工作。
財務:管理社團經費收納及支出。

第十二條 參加社大會議
社長(代理人)應按規定參加社大各項會議,並將會議討論事項公布社員了解。

第十三條 社團交接:
社團幹部改選完畢後,應於兩周內檢附社團外聘指導人員資料、財務清冊、活動行事曆、幹部及社員通訊錄、移交報告表、定期活動場地申請表、新任正副社長基本資料表送行政處備查,以利社大了解社團實際運作情況。

第六章 經費
第十四條社團於學期末應公布該學期經費收支使用內容。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1.社員繳納之社費。
2.公共參與服務之申請補助。
3.戶外活動之盈餘。
4.捐款。
5.其他。

第七章 人身安全
第十五條
1.本社團另訂”戶外活動規範”。
2.本社團不定期舉辦戶外活動及課程,參加社員需全程自行注意安全,包含活動前後的交通與活動過程。
3.本社團各項戶外活動承辦人員均應主動幫參加人員投保必要之保險。

第十六條 社員邀請親友參與社團活動,應盡到告知各項安全維護之責任與義務。

第八章 附則
1.本章程由社員大會決議後修訂,公告。
2.如有未盡事宜另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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