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共之地行起,尋找台灣公民社會!─兼憶台南書法家陳明亮先生[1]
吳茂成 2009/7/18 公共之地在那裡呢?
以家庭而言,公共之地在客廳,在門口埕,那是父祖、俺娘阿嬤流目屎、互相安慰,分享心情,討論生活之地。
以村落來說,公共之地在公茨,在大廟口,那是耆老、鄉親幹譙、論公議事,排難解紛之地。
那是先民生活的公共之地,那是父祖相放伴團結之地,那是祖嬤守護家園之地,那是我們的祖公產,留有無盡的民俗文化歷史資產。
讓我們回觀生活,讓我們回觀台灣歷史發展,先民如何從海洋的冒險到海埔地的拓墾,如何從圈田築塭到搭寮興社。
從公共之地行起,找回我們的祖公產。
西哲哈伯瑪斯認為人性化的社會,具有志願、教育及愛的共同體三大特色。東西文化雖有別,然而公共社會的精神特質相去不遠,台灣有村有廟,村廟具有「信仰」的愛與願力,具有「學堂」的教育與文化力,具有「公茨」的志願服務與社會參與力。
村廟是我們村落的生命共同體。
這是拓墾先民留給我們的傳統,留給台灣子孫的人性化社會的祖公產、文化資本。
讓我們重回村廟,讓我們踏著祖先的步履,繼續勤耕我們的公共之地,我們的祖公產。
如何勤耕,如何重回我們的公共之地呢?
我們看到桃山人文館林瑞霞女士,將父母留下的透天茨,做為嘉義市區巷弄間的公共之地;我們看到海尾朝皇宮「大廟興學」,做為台江鄉親學習與社會參與的公共之地;我們想起陳明亮在郡王祠下的信安堂,做為台窩灣的文化發聲茶座…
我們看到文化異議人士,組織社群,在巷弄街頭奔走抗議,批判時務。
寧鳴不默!事事關心,勇於結社、實踐,這是公共知識分子、文化志士的風範行履。
行動是知識解放最近的距離,社會參與是最有力的改革方式。
一座文化的城市,一個公民的社會,寧可沒有百年建築,不能沒有勤耕公共之地的公共知識分子、文化志士。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讓建築有生命,才能讓城市有活力,才能開創文化新局。
只有這樣的人,讓我們身處紛亂的塵世中,還有一處「公共之地」想去坐坐、聊聊,讓我們可以討論生活、分享生命的榮與辱,讓我們可以幹譙、論公議事。
[1] 陳明亮(1946~2008),台南市人,書法、竹雕名家,吾友,曾襄助台江文化運動,生前敢言、批評台南文化發展為諸友稱道。七月二十三日逝世週年,諸友為其在台南公會堂舉辦「生命是勇猛走過的旅跡」紀念展,懷念其文化人的行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