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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被國民黨拐騙的台灣人國府兵

二次大戰終戰,日本投降放棄對台灣的統治,而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之際,代表盟軍來台進行軍事接收的國民政府軍隊,立即違法在台灣徵兵,並且違背「台灣兵不離台灣」等各種承諾,將台灣兵強迫送往中國投入國共內戰,泰半戰歿於跟台灣人無關的戰場莫名其妙地犧牲後,國民黨政權延宕四十年才被迫面對善後問題。

當時,被日本徵調投入「大東亞聖戰」的台灣人元日本兵,絕大多數仍困在海外待援,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既無能無心協助他們返台,又刻意漠視不予關切;但是,國民政府軍事接收的部隊一登陸台灣,在台灣人身分未明情況下,竟然就以各種名目誘騙台灣年輕人加入國府部隊。

最早登陸台灣的七十軍,於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七日抵達基隆,接著是六十二軍於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六日,分三批抵達高雄;兩支部隊一上岸,就立即拿日軍新式武器及裝備換掉他們的舊式武器及裝備,然後展開餓狼撲羊似的劫收勾當。戰後初期,國民政府曾經宣布台灣特准免予徵兵,可是,兩支部隊安頓妥當之後卻立即展開招募台灣年輕人入伍的作業;其實這兩支部隊缺員甚多、吃空缺弊病嚴重,為了補足編員,就假以「招募」為名、實則形同「拉伕」似的徵兵。

須知當時國民政府只是根據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在美國協助下執行軍事接收,必須等國際協商訂定和約才能決定台灣主權地位,然而,國府行政長官公署竟在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發布〈暑接字第一號〉命令:「台灣全省已於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歸入中國版圖....。」接著,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長官公署依據國府行政院同月十二日的解釋令,擅自公告「台灣省省民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回復中國國籍」。既然台灣主權地位未定,行政長官公署何能擅將台灣「歸入中國版圖」?又憑甚麼將台灣人「回復中國國籍」?誠如王泰升教授所言,「中華民國國籍法係一九二九年始公布施行,當時的台灣人民擁有日本國籍,根本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此時如何『恢復』?」【註十二】

國民政府這項舉措不僅違反國際法,也與國民政府的指示相悖。蔣介石在一九四四年六月二日曾明白指示:「關於將來台灣克復後軍事及行政之負責管理問題可根據開羅會議時我方提出之原建議,先向美方商洽,俟有相當結果,再與英國商洽。」【註十三】亦即,「軍事接收」是在盟軍總部命令下授權國民政府由美軍協助進行,不是「收復台灣」。

又根據二○一七年一月時任國史館館長吳密察揭露的密件指出,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蔣介石指示陳誠:「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他雖然強調「對日和會未成之前」,但是,等到《日華和約》簽成,日方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澎,有關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也未確定。

就算不論台灣當年的主權地位,光說國府在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公告根本違法的「回復中國國籍」一事,當時便已在國際上引起英國、美國等國家的抗議,可是,七十軍卻已在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三日的「接收台灣志願兵」啟事中,臚列的條件第一條就指明「中國台灣籍或其他省籍而寄居台灣者」;六十二軍也在啟事中明指「籍隸中華民國台灣省之國民」。

兩軍招募的條件大同小異,都是「年在十七歲以上、三十歲以下者」、「身心健全而無不良嗜好或疾病者」等等,七十軍還多了「曾受過普通國民以上教育或曾受軍事訓練者」,以及一個莫名其妙到等於廢話的條件:「思想純正確實信奉三民主義者,能提出確切保證者」。待遇方面,七十軍是說「志願兵接收後與本國徵補之士兵同等待遇」,六十二軍則說「照兵役法規初入伍以二等兵待遇」。

招募啟事公告後,絕大部份報紙不知是自願或被迫地也跟著大肆鼓吹,像著名的《民報》標題就充滿了熱血:「醉臥沙場君莫笑,男兒到此是豪雄,大溪街熱血青年,爭先恐後,聲明投軍」、「光榮!一百廿七名志願兵正式入隊」。又如:「熱血青年誓以至誠,投入軍籍圖報國恩」等等。報紙又一再粉飾國府軍是「軍民間之橋樑」的形象,確實吸引了很多戰後陷入生活困境的青年加入。

七十軍甚至開設所謂的「國語師資訓練班」、「國語補習生」【註十四】,也誘騙了不少青年,其中就有青年進入國語班不久,就全班被移往部隊駐地變成服役,行動受到嚴格限制而無法離開【註十五】。一九四六年八月,海軍軍官學校看到前面兩支陸軍部隊順利招到兵員,隨後也來台灣招收學生,時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委的李友邦,還公開呼籲台灣青年踴躍報考。

當時,兩軍都承諾「台灣志願兵不離台灣」、「志願兵生活壓迫者,期滿後准予退役」,經過整編後的七十師師長陳頤鼎在離台前夕,更公開發表「吿台志願兵家屬書」,也保證「本師長為獎勵本省志願兵的熱忱,將呈請縮短服役年限,使他們能夠提前退役,希望諸位安心!」,可是,謊言說滿、騙術用盡後,這些承諾及有關待遇全都變卦,甚至連最基本的招募名冊都沒有(頂空缺者,褂的名牌是別人的名字),台灣兵進入部隊就都出不來了,許昭榮的說法是:中國國民黨政權是「用不正當的手段拐騙迫擄」台灣年輕人。

究竟有多少台灣人受騙加入國民政府軍,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資料可以查詢,根據從事台籍老兵權益運動的許昭榮經過十餘年訪查,估計有一萬五千餘人;然而,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在二○○三年竟然謊稱:「僅二個團在台募兵(北部及南部各一),依此推算二個團六個營,每營三個連計十八個連,每連除幹部以外概以一百人計算,約一千八百人」。根本就是胡扯,依據前述七十軍和六十二軍的五個師、團遍佈全台的招募辦事處,豈是以兩個團可敷衍塞責的。

兩軍募完兵之後,就面臨國共之間三人小組簽署「國共兩軍整編合併協定」(整軍協定)進行部隊整編,七十軍於一九四六年六月整編為七十師,下轄下轄第一三九旅及第一四○旅兩個旅;各旅下轄三個團,各團下轄三個營,該師當時報給警備總部的兵員數是一萬三千餘名。六十二軍原來下轄九十五師、一五一師、一五七師等三個師,於七月裁減三分之一整編為六十二師,不久即先被調回中國;七月二十二日砲兵營及輜重兵營兩個營的兵員共八百七十八名先出發;八月二日又以一萬噸的「海天輪」載送一千三百多名,到九月十四日為止,一共有九船次的招商局一萬噸級輪船載運六十二師其他官兵從高雄出發,粗估全師兵員至少也有一萬三千名。九十五旅成為獨立旅,在九月十七日由基隆出發。

因此,兩個整編師總數達三萬名之多,根據許昭榮前往中國訪問原整七十師師長陳頤鼎,以及滯留中國元台灣人國府兵的估計,有一萬五千名台灣兵應不離譜【註十六】,其中還不包含七十師二度來台補充兵員,以及二十一師在「二二八事變」來台鎮壓後帶走的台灣兵、一九四九年以前強制徵調派往中國的台灣兵【註十七】。

前述提到當年的違法徵兵並未留下任何名冊或資料,以致造成被招募或拉夫的青年家屬無法追查行蹤。

如一九五四年六月,就有台灣省議員高贏清提出有關「民國三十五年第一次志願兵入營後行方不明」的質詢,台灣省政府函轉國防部(四三)倫佐字第三○○八號函覆:「查三十四年冬進駐台灣之陸軍第七十軍,於三十五年間自行在台招募台籍自願兵,當時本部遠駐南京,未據報備招募情形,三十七年冬該軍奉令離台,參加徐蚌剿匪戰役,斯時局勢逆轉,該軍未及撤退,部隊潰散,隨軍之台籍志願兵,亦悉數淪入大陸鐵幕。貴府函請調查該項志願兵行方不明一節,目前本部亦難予以辦理。」【註十八】

十多年後,仍有不少台灣人家屬向各機關查詢自己子弟的下落,如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六日的台灣省議會公報紀載,省議員郭雨新編號〈民字第一○一七號〉提案內容指出:「宜蘭縣礁溪鄉大忠村住民李金全,....未及徵集之年,志願入營,....自民國四十年三月間離家加入部隊後,十餘年沒有音訊,曾先後申請鄉公所、團管區、縣政府、省政府等查詢,均答覆查無此人,....經本人在本會建議國防部不久即核發撫卹令,....才知道李金全為國在福建晉江作戰陣亡,時為四十年九月十九日....。」前一則(省議會一九五四年六月的質詢),是針對一九四五年冬進駐台灣的七十軍,這一則李金全案例是針對一九五一年三月——國民黨政權敗逃台灣的兩年後,顯見國民黨政權徵調台灣兵投入國共內戰為期甚長,而且徵調的台灣兵也為數甚眾,李金全的案例應該是被調執行突擊任務,筆者將在下一章節詳述。

許昭榮在《台籍老兵的血淚恨》一書中說,這些台灣人國府兵「有很多是在大東亞戰爭中生存,而戰後復員回到台灣的原日本軍人軍屬,其人數大概佔總數的一半以上。」他嘲諷國防部說謊,根據他追查當年文獻資料及訪談追蹤,一萬五千名台灣兵生還返台的只有約二千人,降俘改編解放軍的則約三千人;因此,以他的估計與國防部的數字比較,是不是等於說有一萬三千名台灣人在中國戰場犧牲了?他痛斥國防部「還沒有認真去調查人數,甚至連實行的誠意都沒有,反而刻意湮滅這個歷史的真相」。

整六十二師整編完立即派中國兵用槍押著台灣兵開拔前往高雄的碼頭上船,有人跳船想逃走,馬上遭中國兵亂槍打死;該師次月二日就被送往中國參戰,但在抵達中國碼頭時,為防中國兵逃亡,則換由台灣兵擔任警衛。整七十師由基隆出發,駐防中南部的部隊是搭火車北上,絕大多數是使用密封沒有窗戶的貨運火車,少部分搭客車則也是將窗戶封死,到了基隆就全部關進了碼頭的倉庫。

台灣人國府兵被強押到中國稍作整備隨即陷入連續的戰役,那個年代的台灣年青人都受過日本教育,仍具有「武士道」精神,上了戰場率皆英勇奮戰,中國人將士回到中國領土則以保命為先,逃兵事件頻傳,因而在前線犧牲的以台灣兵居多;比方,一九四七年七月,整編七十師遭遇共軍劉伯承部隊,師長陳頤鼎落跑,該師幾乎瓦解,後來在「徐蚌會戰」中則全滅,被推到最前線的台灣兵絕大多數戰歿,少數未戰死的則被俘編入中共解放軍轉赴韓國戰場。整編六十二師的情況也是一樣。獨立九十五師是最後離開台灣調防中國的,兵員中以台灣青年佔多數,是國府部隊中最強悍勇敢的,然而在幾次戰役中竟也是傷亡最慘重的,根據花逸文著《國共內戰中的台灣兵》一書,口訪九十五師的王崑塘說法,「我們在高橋那裏打了七天七夜,我估計步兵死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註十九】,其慘況可以想見。

前面提到整七十師及整六十二師進入中國內戰的戰場之後,有不少被中共俘虜而成為解放軍,根據一些記述指出,後來在交戰中,曾出現台灣人國府軍與台灣人解放軍對戰的荒謬場面。放在台灣歷史上來看,更凸顯台灣人的悲運,台灣人在太平洋戰爭期間以日本人身分投入「大東亞聖戰」,二戰後身分不明又被國府軍隊強徵拉夫為「台灣人國府兵」,投入跟台灣人完全無關的國共內戰,莫名其妙地犧牲或被俘,被俘者竟遭強制成為「解放軍」,部分未加入「解放軍」者則流落中國各地而無法返鄉。一整個世代甚至兩個世代,都流離在身分、不知為誰而戰的歷史長河之中,且長期遭到外來統治者的壓迫與遺棄。

一九八八年間,因為一九四九年由中國逃難來台的一般民眾當時正在爭取返回中國「探親」,一九八六年才剛成立的民進黨公開予以聲援,國民黨政權在一九八七年正式開放所謂的「返鄉探親」。

四九年由中國逃難來台民眾的「返鄉探親」辦得如火如荼時,台灣也有〈台灣人返鄉權利促進會〉的組織在積極爭取元台灣人國府兵返鄉權,然而,中國國民黨政權竟在開放前者「返鄉探親」的一年後(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才在設定多種刁難限制下開放台灣人國府老兵返鄉。直到一九九一年時任總統的李登輝取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才慢慢放寬台灣兵返鄉的限制,但是,當時有關台灣人國府兵的權益尚未受到重視。

台灣解嚴、解除黑名單之後,許昭榮開始積極推動爭取台灣人國府兵權益等等一波又一波的艱辛運動,諸如舉行「滯留大陸台籍老兵要回家」運動、〈全國原國軍台籍老兵暨遺族索討公道公聽會〉,成立〈全國原國軍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等等,許昭榮帶領數百名台灣人國府兵到處奔波陳情,甚至上街遊行訴求,即使官方的回應非常冷漠,他們仍奮鬥不懈。

台灣人國府兵要求尊嚴及賠償仍不可得之際,中國國民黨政權則編列數千億台灣人納稅金改建老舊眷村,照顧一九四九年後的特定族群。拖到一九九六年底,行政院終於被迫意興闌珊地通過〈台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地區作戰人員撫慰金發給辦法〉,發給的對象是早期隨軍撤回或自行回台灣者補償二十萬元,對戰歿、失蹤及滯留大陸者最高給予八十萬元的慰問金;申請時必須提出有效證明。

可是,中國國民黨政權當初違反國際法以詐騙式「拉夫」,既無登記名冊,在中國戰歿者更被丟在亂葬崗,哪來有效證明?為了這項辦法的不合理及多種刁鑽規定,〈全國原國軍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一再抗議,並提出自擬的辦法草案,至終依舊無功而返,只有一項有關認證的規定,國防部手上根本沒有相關資料,茫無頭緒情況下,最後竟把責任推給該協會,無理要求該協會在半個月內完成背書認證,逾期則不再受理。

將近十年的奮鬥過程,該協會雖然爭取到台灣人國府兵返鄉權、榮民身分認定、少得不成比例的就養金與補償等,但是,許昭榮的奔波推動已經搞得精疲力竭。沒想到後來開始爭取在高雄設立《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的過程,仍然備極艱辛與遭受莫名羞辱,最後竟致選擇自焚犧牲。

【註十二】王泰升,〈台灣人民的「國籍」與認同——究竟我是哪一國人或哪裡的人?〉,收錄於《東亞視域中的國籍、移民與認同》,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二○○九年。

【註十三】《台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上)》中國〈南京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一刷。國民黨行政院檔案〔二(21087〕「行政院秘書處關於收復台灣準備工作與蔣介石往來函電」。

【註十四】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四日,《民報》二版,〈愛國忘家室,精忠血一腔。招收志願兵,告台灣同胞書,陸軍第七十軍政治部〉。

【註十五】花逸文著《國共內戰中的台灣兵》,p20-21記述。

【註十六】許昭榮《台籍老兵的血淚恨》一書第五章記述:「一九九三年十月,我問還健在而住在南京的原國民政府軍第七十師師長陳頤鼎先生,詢問當時整編七十師在台募兵的狀況。....第七十軍在台灣整編時,所招募的兵員大概有八、九千人,而第六十二軍(含獨立第九十五師團)約為三千人,....。」

【註十七】中國國民黨政權在中國內戰中已經開始節節敗退,急需兵源,即以「保衛台灣」為愰子,於一九四七年初開始重建兵役制度,五月便在全台針對民國十二至十六年出生五個年次的壯丁進行身家調查,自那之後究竟有多少台灣兵被調往中國參戰,不得而知。

【註十八】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台灣省議會公報,一○八五頁。

【註十九】同註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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