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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shelly - 最新活動 | 2017-12-12 | 點閱數: 2120


時      間 │ 106/12/18(一)19:30-21:30
地      點 │  臺南社區大學後甲校區(群育樓103教室)
與 談 人 │

 

 

從宗教哲學談安樂死─劉哲雄(台南社大易經與人生哲學教師)

安樂死與安寧療護─孫淑娟(臺南醫院護理長)


法律與人權─羅瑞昌(台南社大生活法律教師)


生命的意義─龔萬侯(台南社大生死學教師)


    安樂死是因他人要求,以直接或間接造成其死亡的行為,這種終止生命的行為,這種情況通常出現在無法治瘉或絕症疾病,認為繼續生存會帶來本人極大折磨與痛苦。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因罹患胰臟癌末期,無法承受疾病的折磨,希望有權選擇自己生命的延續與否,積極推動安樂死法案,現行世界上合法安樂死的國家有瑞士、荷蘭、比利時、加拿大、美國六個洲。現行台灣法律不允許「協助自殺」醫療行為,是法律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為考量,在社會氛圍下,也無法對尚有生存的可能而採不急救的措施,也易涉及醫療糾紛及孝道倫理的問題,安樂死在台灣確實是困難重重的。


    但是臺灣目前有「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預立,可在本人意識清楚,主張拒絕過度急救及插管,意即醫生不能採取任何方式主動縮短病人生命,但是能夠在某些情況下,放棄急救。我國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並於2001年5月間成立了「亞太安寧緩和醫學學會」希望藉由安寧療護來減輕疾病產生的痛苦,病人有權決定不依靠維生醫療延續生命,得到尊嚴死亡,現行多數國家都採取這樣的法規,也是我們可以來共同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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