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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分校 shelly - 台江分校 | 2012-04-25 | 點閱數: 1419

吳茂成012/4/10

 

行動者的關係者,有支持者,有變革者,有促成者,有實踐社群的行動,以及行動與願景之間的澄清,需要更多的細節資料的建構,最終在於價值的建立與改變。

 

不同角色之間的合作,在於社群組織工作,組織工作有內部與外部,二者是合一,而不是二分。組織的轉變與能動,乃是社會創新的可能性基礎。

 

簡單來說,社會創新必然會觸及組織,願景,資源分配,權力行使,責任的承擔,最後是改變的形貌與價值的可觸性

 

可觸性是吾人面對創新的基礎點。

 

支持者在於承諾性,承諾是進入、一起行動,而不是在圈外,不是變成研究者與資料收集者。

 

變革者在於熱情與洞見的能力,熱情不是創新所給予的,而是環境與人的反思所給予的,這樣的人選,是要追尋的。

 

促成者在於社會關係的經營,在於信任的考驗,不是淪為跑龍套、工具性的角色。

 

實踐社群的建構,在於行動與願景的清與連結機制,組織行政機制宜,創造非正式的對話,紀錄與行動是一體兩面,紀錄不宜過於文件化,而是行動的多元數位紀錄,在於組織行政的參與式理解,而非言語式的理解

 

吾人應扮演的角色是促成者,去尋覓變革者的可能性,去促動地方改變的可能性,組織工作者必須要有足夠的資本進行參與及理解。同時要對支持者,不斷的確認改變與創新的價值為何。

 

因此,權力的對等與分享,行動的苦與樂的共同承擔將是社會創新計畫的核心。

因此,社會創新計畫發動者能否提供足夠的陪伴人力,能否長期參與實踐過程,能否提供足夠的人事經費,以及諮詢工作,將是成敗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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