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社區大學100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日期:100年4月8日 時間:19:00~21:00
地點:台南社大教師休息室
主席:林朝成/校長
出席:黃興漢/教師代表、李佩臻/學員代表、趙鸞美/學員代表、廖肇彰/校務顧問、林冠州/行政人員代表、廖真萍/行政人員代表、陳智能/台江志工代表、林俊成志工代表
請假:歐鴻祥/教師代表
記錄:黃千芳
壹、 主席報告出列席情形並討論議程:
貳、 台南市社大校務報告:
一、 說明校務會議召開的重要性
校務會議為師生代表參與:由教師、學員代表、資深志工及行政人員組成校務委員會,議決社大校務發展方向。組織圖如下:
二、台南市社區大學本年度重要計畫
如附件一「台南市社大的短期及中長期發展計畫」。
珮甄:教育部如果經費補助不足,計畫如何繼續?
真萍:當教育部經費核定下來後,年度計畫將會依發展重點,做些微調整,以符合經費預算。
珮甄:台南社大推動樂齡教育與樂齡學習中心有何不同?
真萍:台南市樂齡中心是市政府主辦,每一行政區一個,目前安南區沒有,而社大計畫重點放在展愛車行動教室,將學習送到社區,以安南區為主要服務區域,並配合社教科,協助其他的樂齡學習中心,讓社大提供師資群來協助各區辦理單位。
智能:縣市合併後,對於區域調整的方式為何?
林校長:合併以後大台南地區將區分為:台南、新營、曾文、北門、新化、新豐區,整體考量台江(安南、安定)傾向成為台南社大的分校。
三、台南市社區大學今年財務預算
附件二「100年度經費概算表」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
1.提案人:行政組
2.說明:校務會議規則是否修正,請討論。
3.決議:
<台南市社區大學校務會議規章>(2011/4/8校務會議通過)
一、本規章依據台南市社區大學組織章程設置,以監督校務,議決校務發展之重大政策為成立目標。
二、校務會議由教師、學員、行政人員、志工及校務顧問所組成;各類人員不得超過其成員包三分之一,包括:教師代表3人、學生代表2人、行政人員代表3人、志工隊代表2人、校務顧問代表1人,共11位,校長為當然召集人。
三、校務會議得設執行秘書一名,專責會議行政等執行事項。
四、校務委員任期為兩年,得連任一次。產生方式以推選為原則:代表產生之作業方式由前屆校務會議訂定。
五、校務會議於每學期期初、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臨時會由校長視需要召開,或由代表五人以上連署要求召開。
六、校務會議代表提案,需經代表二人以上連署;社區大學行政部門及教學系統所屬各會,得為校務會議之提案單位。
七、校務會議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需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八、本規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提案二:
1.提案人:行政組
2.說明:因應社大教室不足,擬加強與成功國中合作,合作方式請討論。
3.決議:
A. 感謝廖肇彰校務顧問接洽北區里長聯誼會,積極推動社區活動。
B. 目前成功國中提供大光國小一棟教室,大光國小教室明年中改建完成後,成功國中將會有空教室,希望社大能與成功國中有更多課程合作的可能。
提案三:
1.提案人:行政組
2.說明:以日本震災為鑑,擬推動學校防災志工的組織與培力,請討論。
3.決議:
A. 班代的培訓內容加入防災教育
B. 好棒志工隊將成立「防災志工小組」,並邀會請台南市消防局來協助培訓。
C. 實際演練時,有關受信總機的操作、播音系統、逃生設備…等,需邀請延中一起參與。
D. 台江防災志工小培訓將以水災災害救援為主,讓學員了解如何逃生..。
提案四:
1. 提案人:行政組
2. 說明:台南市社區大學加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A.公民可以透過隨選視訊系統,可隨時監督及評鑑立委問政情形,針對公共利益的法案透明化,加強了解立委是否盡職。
B.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發行刊物來評鑑立委
3. 決議:通過
肆、 臨時動議:
提案一:肢體課程所使用的教室建議不要使用地下室
1. 提案人:黃興漢老師
2. 說明:因為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又悶熱,在這空間上課,其實對身體必不太好,希望可以尋求更好的場地。
3. 決議:廖顧問建議:大仁社區活動中心/臺南市和緯路一段1號,近期內將前往拜訪。
伍、 下次會議 時間:100年6月20日 (一) 晚上7:30
陸、 散會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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