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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加幾倍

0-4 樂加幾倍

台南市社區大學「建築好好玩」老師 陳世良 2009/10

痛苦透過傾訴,會減輕一半;
快樂透過分享,會增加一倍。

因此重點是:我們依賴別人,我們需要家人朋友,跟我們一起分擔分享。
佛說:「眾生共業」,概念應該也離此不遠。

在社區大學上課,我越發覺得課堂上學員們的『經驗分享』非常重要,非常關鍵,而且對於上課的情境營造更有加分作用。國內教育專家黃武雄曾說:「只有發生知識,沒有學習知識;新的知識如果沒有融入主體經驗,它依然是別人的客體經驗。」透過課堂上學員個人的經驗分享,讓學員成為教室中的主體主角,讓教師成為一旁的輔導角色,這樣的學習或這樣的自主參與才會讓整個課堂生動起來。

學習如果是一種快樂,那絕對是來自自己的意願參與,與自己的觀念認同所致。我們不會有事沒事找無關自己的事來做,我們真正關心的永遠是自己的事,永遠是自己可能參與其中的事;說現實一點,我們除了自己,還是只有自己。

當然這個自己,不只指簡單的我這個人,所有包括與我相關的週遭的人事物,都可能納入我會關心的範疇。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自己』的定義,當然來自你如何看自己。所以,如果眾生是我,那我也就是眾生了。

課堂上的分享雖然過癮,但其實也需要付出相對的代價。

首先,你需要有面對大眾的勇氣。

分享有別於炫耀,因為它對待他人的心態不同。炫耀者在面對他的群眾時,自己事實上是躲在訴說內容的背後,他以操控眼前的事物為樂,當他好像把寶物賜給了你,讓你好像可以擁有寶物正樂時,他卻暗暗在背後爽你被收買的心。炫耀者透過你無底的虛榮,讓你以為佔有其實是索求的劣根,使你卑下再卑下。

分享的基本條件就是得『交出自己』,自己沒有出去,別人也很難進來。炫耀者的問題基本上也出在此,他從來都不願交出自己,因為交出自己後就沒什麼可以炫耀了。

交出自己當然也不是件簡單的事,你必須事前要有『失去自己』的心理準備。失去自己,聽來好像有點嚴重,但其實只是失去自己無謂的尊嚴而已。這個人的尊嚴,在某些場合至為重要,但在某些情況卻又顯得是個麻煩負擔。乘此機會,給尊嚴面子丟個乾乾淨淨,讓自己難得脫個精光,裸露出更真實的內在來。(人都光了,別人還能要到什麼?)

裸露的自己最容易博得他人的相信,而之後的分享才方便彈出彼此同調的心弦。
其次,你需要花時間作點準備。
就像為親愛的家人煮一頓晚餐,就像為喜歡的情人鉤一條暖圍巾,就像帶可愛的狗狗到戶外去溜溜,就像為充實自己撥個空來念點有用的書,其實一點努力的代價是絕對得付出的。

如果更深入的思考,為分享而做的準備,其本身就是一種享樂了。所謂努力,應該是指自己不太願意,但迫於外在情況需要,而推著自己去做的事,這才需要努力;不然,如果是自己在做的同時就已經發生樂趣了,那一點也不算努力。

花時間製作『分享』,目的好像是為討好別人,但回頭想想:把一件樂事整理出來,對自己而言不也是個成就,是個交代?何況在準備的過程中,又重溫了一次樂事,這不是樂上加樂嗎?

現在,各類的『分享』也在網路上大行其道,無論是寫心得文章的部落格,或是貼圖貼影片轉音樂的,無一不是在表達自己簡單的善意,期待自己得到的某種快樂,也能夠傳遞給其他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

快樂的分享為何會加倍?
因為,當你在做『分享』時,你已經在享受『分享』這事了。
於是,樂的內容(外在)配上樂的情緒(內在),你的樂不就是兩倍嗎?
如果再加上,樂真的傳遞到別人的那裡,
那你算,這到底有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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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modified:2009-10-14 10:17:07 by 管理員 Powered by TadBoo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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