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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冠達 - 校務公告 | 2019-06-06 | 點閱數: 5185

臺南市臺南社區大學「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歡迎使用臺南市臺南社區大學(以下稱本校)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
臺南市臺南社區大學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
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勿做報名動作。
(
以下為本校依個資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一)各種教育服務、不具教學性質之教育輔助服務、授予學位證書等之行為均屬於本校之個資蒐集目的。
(二)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內容類別: (系統上以「如本報名表之填寫項目」取代以下內容)

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出生年月日、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職業、學經歷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利用期間為本校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對象:本校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機關。
(四)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校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五、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申請書各項資料,本校恕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

六、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本校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
公告日期:2019-6-25
聯絡人:陳先生 電話: 06-2345679 EMAIL:tncomu@tncom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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