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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社大 - 海廢監測 | 2008-06-16 | 點閱數: 3039

  記者姚正玉/南市報導
  南市海岸盛行養殖牡蠣,但部分漁民任意棄置蚵架、保麗龍做浮球污染海岸,甚至引起鄰近縣市抗議,市府訂有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後,也研訂管理規則,劃定禁養區、養殖專區外,也研議將現行每座蚵架兩百元的保證金提高到一千元,以降低廢棄蚵架污染海岸的情況。
   蚵架位於水中,拖吊困難,許多漁民吃定市府而任意棄置,造成海岸沙灘污染,去年還發生過南市蚵架飄流到高雄縣境內,引起高雄漁民抗議的事件。繼九十三年南 市通過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後,目前市府進一步研訂「台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規則」,委託中山大學辦理「區劃漁業權劃設」,由於規劃中的養殖區域避開 商港區、河口及休閒海岸等,與業者傳統養殖區域有所異動或受限制,且必須增加業者的義務負擔,因而部分漁民無法接受養蚵需申請核發漁業權的規定,而持反對 意見。
  昨市務會議上副市長洪正中也表示,大家發動義工、志工以及民間團體清理廢蚵架,社會自成本很高,公平正義有一點失焦,環保單位也很辛 苦,社會成本很高,既然市府訂定的淺海牡蠣養殖自治條例自九十三年至今有一段時間,應該可以再作一個修正,儘量朝向比較可以有效管理的目標修訂。
   建設處長陳啟松指出,目前台南市有收費的蚵架約四千五百棚,但實際數目更高,市府針對四草、黃金海岸及安平觀夕平台等觀光區的海岸列為首要清理區域,但要 達到蚵架零廢棄還有一段距離,尤其是鯤鯓、喜樹、灣裏一帶還要加強,而目前一個蚵架收二百元清潔保證金,根本不敷成本,未來可能要提高到一千元。
  陳啟松也表示,為保障蚵民權益及海上漁業作業秩序,兼顧沿岸海域的清潔及多元利用的功能,市府會繼續與規劃單位研商及與漁民業者溝通,將朝向申請漁業權的方向規劃,同時劃定養殖區,儘量朝向有效管理的目標修訂。
  台南社大晁瑞光昨在一場公廳會上也建議市府提高蚵架保證金且輔導漁民以塑膠浮球取代保麗龍浮球,減少海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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