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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分校 shelly - 台江分校 | 2012-03-15 | 點閱數: 1780

吳茂成2012/3/5
我想,冷漠是催毀公民社會最惡劣的態度!
當一所學校遇到困難,一如我們的社會出問題時,社大師生及社群夥伴能否以學校的永續發展為己憂,以公民社會發展為己責,在在考驗著我們的心是冷漠的,還是熱情的!

眾人皆知,公共事務難以參與,更不好治理!不過,NGO辦理社區大學教育事業就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個案,可能的起點!

然而,回觀過去,公部門往往將社大公民學習,視為業務發包來處理,沒有固定的校園,沒有足夠的經費,不給畢業證書,不承認社大學生的學習成就…

最後將市民的公共參與權也發包化!

然而,當社會愈來愈來龐大複雜之時,政府組織的侷限性,愈來愈明顯,少做少錯,多做多錯…儘可能招標發包了事,有權無責,有事,一句「財政困難」裝無奈…到最後應為不為,能行不行,到最後就是「無能」以對!

然而,公共事務不能不管,公共就是你我的生命的一大部分!

因此,公民的學習權必須被捍衛,人民的公共之權必須被重視,只有公民參與,政府的公共性才有完整的合法性基礎!

因此非營利組織的公共參與,城市公共治理的合作平台,愈形重要,對民間、對政府,都是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

NGO發展社區大學、參與公共事務就是一個試驗點!

面對公共事務,一如面對問題,公務人員若是冷漠以對,若是自行為是,那麼,公部門將是催毀台灣公民社會最大的兇手!同理,市民對公共事務的冷漠,也是錯誤政策的最大幫兇,因為,錯誤的政策,遺害社會甚遠!

回觀台灣及國際社會發展經驗,社會的進步在於追求真善美的反思與行動,非營利組織參與公共事務,讓城市公共治理的效能更有兢合性!讓公共事務除了政府單一觀點之外,有了多元發展的可能性與希望!

簡言之NGO的公共參與,讓公共事務治理有了反思與改善的機會!

回觀台灣社大十年發展經驗,具有「NGO治理、社會運動參與、終身學習創發」三大成就!進一步分析,NGO與政府合作,參與城市公共治理的同時,其貢獻(一)在於提出前瞻、理想、務實的社會發展理念願景,刺激政府部門的思維視野,扭轉社會向善發展,其挑戰(二)在於公共事務治理效能與制度的創發,能夠突破窠臼,即時回應社會發展的脈動與需求!其困境(三)在於專業易被操弄、社團易遭侍從化,破壞社會信任度,損害公權力的合法性!

若從公部門與非營利組織合作面向探討,政府發展公民參與機制的同時,其貢獻(一)在於公共事務避免單一化,廣納公民參與力量,提升公共事務治理能力,有效因應風險社會的危機,以補政府施政之不足,其挑戰(二)在於公共參與的審議制度有待創發,公共事務不能淪為招標案了事,其困境(三)在於忽略非營利組織的合法性及公共性,公共事務過偏於產官學合作,造成政府陷入為財團服務,部分學者成為御用的專業社群,而無法自拔。

 如果社大是一座學校,那麼,台灣公民社會不應是冷漠的!你我都應該勇於反思問題,勇於倡議行動,否則,當一所社大出現了問題,那是別人的事…當核災問題發生時,不干我的事…當臺灣民主出現問題時…我們連想不想理,不想談的同時,一如溫水煮青蛙,我們的熱情會逐漸麻木,我們的冷漠就會成為錯誤政策的最大幫兇!

如果社大是一所學校,我們應該團結起來,繼續參與公共事務,別讓冷漠的病毒襲上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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