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台南市社區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綱要訂定之。
第二條 本組織之正式名稱為「融合風肚皮舞社」。(以下均簡稱為「本社」)
第三條 本社依台南市社區大學社團組織相關法規,呈報核准成立。
第四條 本社之成立宗旨為:
第五條 本社之服務功能為:
第六條 本社社部地址設立於:台南市延平國中校園內。
第七條 短、中、長程目標
第二章 社員
第八條 凡具備下述條件者為本社之正式社員:
第九條 正式社員如有影響社團運作者,本社將取消其正式社員資格。
第十條 本社社員應盡之義務如下:
第十一條 社員名冊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重造,以備查詢。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本社常設之各級組織如下: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社長因故無法處理社務時,由副社長代理之,至原任社長任期屆滿之日止。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條 社員大會於每學期初、學期末固定召開一次,由社長主持召開之。
第二十一條 幹部會議不定期召開一次,由社長主持召開之。此外,得因應各項專案活動之需要,由社長召開臨時之幹部會議。
第五章 選舉
第二十二條 社長選舉於每年下學期初之社員大會中,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
第二十三條 當選之社長有義務立即提名二位副社長人選,一同參與競選。
第二十四條 各級常設組織成員得由正式社員名單之中,公開甄選之。
第二十五條 選舉時該幹部之正式幹部的一票視同兩票的份量,其餘皆為一票。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幹部,若是票數相同,則進入股內選舉模式,由該股原來之 正式幹部,以及得票數相同的候選人或已當選人一同參與投票,一人一票。
第二十七條 股內選舉則是當股長候選人有相同票數時,則由股內的股員進行選舉。
第二十八條 幹部任期為一年。
備註:社員須簽署「社員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