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2 台南市政府對於鐵路地下化案的聲明

刊登發佈日期:2012/10/16 下午 02:14:19|最後修改日期:2012/10/16 下午 04:14:23

消息內容

[永華市政中心發佈]

一、 台南市鐵路地下化重大交通建設計畫,自民國80年台灣省政府時代開始研議,歷經三位總統,終於在民國98年9月9日由行政院將計畫、工程、期程及經費預算一併核定。足見這項公共建設對台南發展的必要性,同時也是台南鄉親長久以來的期待與願望。

二、 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是中央政府(交通部)透過重大交通建設協助地方都市整體發展的一項軌道工程計畫,不是一般土地開發案,更不是都市更新案。所以,這項公共 工程與台北文林苑、苗栗大埔事件完全不同。文林苑、大埔事件是為了私人企業或住宅進行開發所進行的都市更新與徵收農地。而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是中央政府的公 共交通建設計畫,沒有財團、建商介入,更無圖利問題。

三、 本案工法及路線經過近20年的研議,過程中當然有各種方案反覆推敲或評估,但可確定的是98年行政院核定後未再做變更,計畫的核定涉及工程、週邊交通秩序規劃、現有火車不間斷營運的行車安全考量,屬於工程技術的一環,具工程專業。

四、 誰都不願意居住有感情的房屋被拆,誰都希望保有自有的土地,市府感同身受。市府一定協助市民要求交通部要說清楚、講明白,要資訊透明、要坦然面對。

五、 台南市政府選擇「面對問題、不逃避」、選擇「負責任、不推諉」,因為市府一貫的態度,就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解釋問題。如果過去溝通做得不夠,會加緊補 足,我們絕對以「寧繁勿簡」的作法,不草率、誠心誠意與市民心連心共同解決,這麼一個台南市民期待20年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可以創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 及市民三贏的局面。

[新聞發佈人: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許藝文06-3901318]


:::

線上書籍目錄

展開 | 闔起

搜尋

:::